2024年11月1日,在两国总理共同见证下,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斯洛伐克有关部门签署中欧班列、产业与投资、绿色低碳发展三份合作文件。
一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斯洛伐克交通部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关于中欧班列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斯洛伐克经济部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斯洛伐克共和国经济部关于共同推动产业与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三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斯洛伐克环境部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斯洛伐克共和国环境部关于绿色低碳发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