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烟花击中右眼球被摘除:警方已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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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遭烟花击中右眼球被摘除:警方已刑事立案
发布时间:2025-02-18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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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遭烟花击中右眼球被摘除:警方已刑事立案,悬赏寻现场视频

  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除夕夜,安徽淮南一男子遭烟花击中受伤,右眼球被摘除。2月17日,当事男子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已收到警方的立案告知书,目前还没有找到肇事者。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王先生今年32岁,今年春节前和妻子回到安徽淮南老家过年。除夕晚上8时52分许,他在淮南八公山记忆广场被突来的烟花击中受伤,次日在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手术摘除了右眼眼球。王先生的妻子陈女士说,“当时旁边一个戴白帽子、穿着白色羽绒服的长发女生说,她看到了是哪拨人燃放的烟花。对于这个案子,这个女生是至关重要的一个人。”

  2月17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日前,王先生收到了淮南市公安局八公山分局的立案告知书,其眼部被炸伤一案,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拟立刑事案件。

  王先生介绍,目前暂未找到肇事者,也未找到那位戴白帽子的现场目击者。虽然事发后,有热心网友提供了数段当晚记忆广场的视频,但内容多与烟花相关,无有用信息,“如果有人提供的视频对警方有用,我们会进行物质上的感谢。”王先生称,目前他还没有进行伤情鉴定,17日他将回到工作岗位上,后期可能会佩戴义眼。

  此前,当地警方对媒体表示目前还在寻找肇事者。17日下午,记者联系淮南警方,对方未透露案情进展。

  法学博士、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认为,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受伤男子的右眼被摘除,构成重伤。燃放烟花的人,未选择安全空旷地带燃放烟花,放烟花之前未提醒他人保持安全距离,明知周边人员密集还实施烟花燃放,对烟花致人受伤具有过失,已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此外,燃放烟花的人除了承担刑事责任,还需对伤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伤者的医药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

  (极目新闻客户端) 【编辑:张子怡】 【小恐龙蜘蛛池认准唯一TG: seodinggg】XiaoKongLongZ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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